“稅改從9月1日起正式實施。”北京國際會議展覽業協會常務副秘書長張羚于8月9日在北京營業稅改增值稅試點改革啟動大會現場發給記者的短信上說。
此時,在北京的某一會議室內,近20家的會展主辦方、搭建商企業正在討論《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方案》(以下簡稱“營改增”)將為北京會展業帶來什么。
按照國家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2011年11月16日發布的《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方案》的通知,北京擬于2012年7月1日起先在交通運輸業、部分現代服務業等生產性服務業開展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工作。但由于種種原因,北京“營改增”將推遲至9月1日起試行。
根據《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方案》的通知,在劃定試點范圍內的企事業單位、社團機構等不再繳納營業稅,改繳增值稅。不同行業應繳稅率不同,租賃有形動產等適用17%,交通運輸業、建筑業為11%,其它現代服務業為6%。但同時指出,營業額超過500(包含500)萬人民幣的,繳稅率為6%;營業額低于500萬人民幣的,繳稅率為3%。會展業歸屬現代服務業,也被納入試點范圍。
自2012年1月1日起,上海市成為首個開展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的試點城市。
展館未被納入其中
北京市《增值稅范圍注釋與營業稅稅目注釋分析說明表》的第21條,明確規定:會議展覽服務,是指為商品流通、促銷、展示、經貿洽談、民間交流、企業溝通、國際往來等舉辦的各類展覽和會議的業務活動。從行業規定中可以看出,展館租賃未被列入其中。
此次會展業的“營改增”并沒有將展館納入其中,而展館租賃作為會展項目的最大費用支出,也就意味著將沒有抵扣。
自2001年起,北京市對會展業主辦機構比照旅游業實行營業稅5.6%差額納稅:除去展館租賃、展位搭建、廣告宣傳、會展資料印刷、交通運輸等抵扣項,實際綜合繳稅率大約在3.3%至3.7%之間。
機械汽車展覽聯合會秘書長張效林指出,會展產業鏈涉及不同的領域,如其上下游產業鏈不能同步進入“營改增”的試點范圍,改征后,將提高會展業的實際繳稅率。
張效林強調,會展上下游產業的不確定因素為抵扣項是否能依現行辦法抵扣,是否將抬高會展業各環節的經營成本,壓縮試點會展經營機構、企業的利潤。一種可能是會展主辦機構將增加的稅收負擔通過提高參展收費轉嫁到參展企業身上,從而加大參展企業的營銷成本。因為目前“營改增”還只是在部分地區和部分行業中的部分企業中開展的,還可能造成試點地區和范圍與非試點地區和范圍內的會展經營機構之間的不平等競爭。
這樣一來,改征后不但不能為試點會展經營機構、企業減輕稅負,反而會加重他們的負擔,并造成他們在競爭中處于不利的境地。
出境展受惠將更少
備受業界關注的另一個焦點是,出境展組織方組織展會項目時,在境外發生的消費項目支出,開具的并不是增值稅發票,這樣的費用又該如何抵扣?
由于出境展項目競爭激烈,多年來,參展費沒有增長,反而是展館場租、搭建、現場服務、境外宣傳、機票和境外食宿費用等成本逐年增長。
出境展項目的平均利潤率低于起征稅率,如按原有的差額繳納營業稅,可以抵扣展館場租、搭建、現場服務、部分宣傳推廣費用、部分運輸費和出展團組的機票、境外食宿等大筆費用,可產生較少的利潤。
張羚也指出,如按照改征后的“營改增”方案,出境展項目在境外發生的展館場租、注冊費、搭建費、現場服務費、海外宣傳推廣等大筆費用均是以外匯形式支付給境外機構,很難拿到符合國內稅務機關要求的合乎規范的增值稅發票,就不能進行抵扣。
一般來說,出境展項目的利潤率遠低于境內展。
以出境展業務為主的西麥克國際展覽有限責任公司有關負責人表示,自從得知“營改增”試行方案以來,已通過各種方式與同行企業進行溝通,咨詢“營改增”之后出境展項目是否能繼續實行差額納稅的優惠。
張效林強調,“營改增”后,以組織出展為主的機構、企業將面臨非常不利的競爭環境,預計會出現全面虧損,并將受到毀滅性的打擊。
試行期間納稅難
“因北京與上海試行起始時間不同,導致合作展覽項目在納稅上存在困難。”中國汽車工業國際合作總公司(以下簡稱中汽國際)經營管理部總經理賈浴介紹說,上海國際汽車零配件、維修檢測診斷設備展覽會(Automechanika Shanghai,以下簡稱上海國際汽配展)是由法蘭克福(上海)展覽公司、中汽國際共同主辦的,但由于上海于1月1日起實施試點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而北京將于9月1日起實施,雙方又是分別招展,這類情況將如何進行納稅,一直困擾著合作雙方。
與此同時,困擾展會組織、搭建企業的還有,“營改增”試行期間如發生的服務性發票如不能抵扣增值稅,那又該如何備案?北京華毅東方展覽有限公司財務負責人介紹說,就展臺搭建而言,涉及到與展館方和搭建材料供應商的財務往來,但前者展館并沒有被納入“營改增”試點范圍,沒有增值稅發票;后者的材料供應商中,部分為個體戶,也無法提供增值稅發票,如此一來,企業的繳稅率將高出6%,企業壓力將增加。
針對上述情況,中國貿促會汽車行業分會、中國國際商會汽車行業商會綜合部主任、高級會計師劉芮提醒說,根據規定,原為國地稅共管戶中繳納所得稅或純地稅的事業單位或非盈利機構,可改為小規模納稅人,一定程度上緩解納稅的壓力。她認為,“營改增”將減少企業的納稅率,是一件好事。
對北京而言,從行業稅負來看,全部試點行業中,小規模納稅人因為稅率由原來營業稅的5%或3%,統一降低到增值稅的3%,稅負全部下降。但對民營會展企業來說,則沒有辦法享受改為小規模納稅人的政策。
北京不能照搬上海
備受會展業界關注的是,繼上海之后,北京將成為第二個試行“營改增”的城市。
據上海市財稅部門的統計數據顯示,截至今年6月底,上海市共有13.9萬戶企業納入試點改革范圍,較年初增加2.1萬戶,增長了17.8%,應納增值稅累計104.9億元,試點企業和原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整體減輕稅負約44.5億元。
據悉,上海市有13.9萬戶納入“營改增”的企業,其中新辦企業8779戶、新增試點項目企業1.2萬戶。一般納稅人4.8萬戶,占比34.3%;小規模納稅人9.1萬戶,占比65.7%。在行業分布上,交通運輸業和研發與技術服務、信息技術服務、文化創意服務、物流輔助服務、有形動產租賃服務、簽證咨詢服務等“1+6”試點企業的占比分別為8%、19%、10%、25%、11%、3%和24%。
上海市財稅部門表示,實施“營改增”改革試點后,小微企業獲得發展良機。今年上半年,9.1萬戶小規模納稅人實行3%的增值稅征收率,低于原營業稅5%的稅率,稅負降幅約為40%。這其中,小微企業成為“營改增”改革試點的最大受益者,小微企業的創新能力、發展動力明顯增強。
張效林強調說,上海國稅、地稅是一套系統,而北京國稅、地稅是兩套機制,試點后,試點企業的納稅方式、程序都會發生變化。預計,北京在試點后兩套稅務系統的銜接方面,可能會比較復雜。
參與討論的組織機構、企業表示,目前已經完成了“營改增”申報,并參加了稅務機構的相關培訓,只等相關細則出臺。
試點范圍將擴大
8月初,財政部發布通知,國務院明確將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范圍,由上海市分批擴大至北京市、天津市、江蘇省、浙江省(含寧波市)、安徽省、福建省(含廈門市)、湖北省、廣東省(含深圳市)8個省(直轄市)。
試點稅率在現行增值稅17%和13%兩檔稅率的基礎上,新增11%和6%兩檔低稅率,交通運輸業適用11%的稅率,部分現代服務業中的研發和技術服務、信息技術服務、文化創意服務、物流輔助服務、鑒證咨詢服務適用6%的稅率,部分現代服務業中的有形動產租賃服務適用17%的稅率。
有關人士表示,只要有流轉環節就要征營業稅,流轉環節越多,重復征稅現象越嚴重,“營改增”后允許抵扣,將消除重復征稅的弊端,有利于減輕企業稅負。
但上海試點之后出現了試點地區納稅人通過收取非試點地區納稅人虛開發票等問題。虛增銷售額減除項目用于抵扣稅款或虛開發票賺取開票費等行為加大了征管難度和風險。
為此,北京市國稅局有關官員表示,目前,北京市國稅局也正在研究制訂試點改革的稅收風險管理措施預案,對可能出現的偷逃騙稅、發票違法等涉稅問題加以防范。
截至發稿前,記者從有關方面了解到,針對部分行業“營改增”后稅負可能出現增加的情況,北京將建立財政扶持資金,對其進行財政扶持,但并未說明哪些行業或情況將獲得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