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摘要】
本文作者根據20多年來在我國舉辦數百個國際會議的經歷,系統剖析了影響我國國際會議發展的主要因素,包括我國獨有的國際會議審批制度;缺少全國性會議管理機構;會議行業的稅收政策;會議硬軟件發展的不平衡以及人們的錯誤觀念。在此基礎上進一步提出了發展我國國際會議產業的幾點建議,包括適當放寬國際會議的審批政策;建立符合我國國情的會議管理機構;會議行業也應享受優惠稅收政策;扶植專業會議管理機構以及各地政府應有專項資金發展本地的國際會議產業。
【關鍵詞】
國際會議、主要因素、對策
國際會議起源于歐洲和北美,作為一種新型行業,正在迅速發展,目前已經成為全球性的產業。國際會議協會(International Congress & Conference Association,簡稱ICCA)的一份報告中指出,每年在世界各國舉辦的各種國際會議多達40萬個,會議直接和間接的經濟效益超過2800億美元。國際會議市場的巨大潛能和國際會議經濟的高額回報,使得許多國家的政府都在積極發展本國的國際會議產業。我國是從1979年執行“改革開放”路線之后才開始舉辦國際會議,經過20多年的發展,我國各主要城市已經具備了接待國際會議的硬件條件;形成了一批達到國際水準的專業會議管理機構;圍繞國際會議的服務初步形成了一定規模的會議產業。但是我國的發展水平與歐美發達國家相比還有很大差距,據有關資料統計,我國舉辦國際會議的次數排序在世界上位于30多名,而在亞太地區也排在10名以后。根據對有關主管部門提供的會議數據統計,近幾年在我國舉辦的大型國際會議有遞減的趨勢,出現這種局面,既有政策上的因素,也有認識上的原因,歸納起來主要如下:
1、我國對國際會議實行嚴格的審批制度
在我國舉辦國際會議和在其他國家有很多的不同, 其中最大的不同是對國際會議的審批制度。在我國舉辦任何規模的國際會議都屬于外事活動,必須經有關政府主管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始進行籌備。目前在我國沒有經過批準,任何個人和機構都不能向國際組織承諾在我國舉辦國際會議。中小型的國際會議由省部級批準,國外代表超過100人的一般性國際會議就要由國務院批準才能舉辦。由于我國許多非專業人士并不十分了解我國現行的國際會議政策,致使一些已決定在我國舉辦的國際會議,由于得不到有關機構的批準而又被退回國際組織;有些突然決定在我國舉辦的國際會議, 我國的人員都不敢當場明確表態,造成對我不利影響。例如1999年在土耳其舉辦的第4屆發展中國家毒理會議,在閉幕式上與會各國代表一致同意下一屆會議放在中國舉辦,而我國的參會代表卻不敢明確表態,也不敢將象征會議主辦權的承辦杯帶回我國,就是因為中國毒理學會事先沒有為該會議辦理報批手續。目前這種審批制度制約了一些國際會議在我國舉辦。
2、我國沒有國家級的會議管理機構
看待一個行業是否發達和成熟,是否具有全國性機構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標志,這其中包括行業管理組織,行業研究協調組織和推廣組織。世界上大多數國家都設有國家級的會議管理機構。有些國家是將會議和旅游放到一起進行管理,管理機構稱為國家旅游會議管理局( National Tourist and Convention Bureau);而有些國家則是設立專門的會議管理局(Convention Management Bureau),例如德國會議推廣局(GCB)就是全國性的會議管理機構,德國能夠成為歐洲第一、世界第二的會議大國,是與GCB作用分不開的。國家會議管理機構在發展本國的會議產業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他們能夠制定長遠規劃,積極開發國際會議市場,特別是在資金方面給予足夠的支持。申辦國際會議是需要先期投資的,而這種投資則屬于風險投資,如果申辦失敗,前期的投資將全部血本無歸。因此世界上的許多國家的申辦資金是由政府會議管理機構提供,例如日本會議管理局為了支持國際天文聯合會大會在日本召開,一次就提供25萬美元的申辦經費。而我國目前沒有國家會議管理機構,申辦資金沒有形成國家的固定渠道,主要還是靠民間的資金來運作。沒有全國性的會議管理機構,導致申辦資金的不足是目前影響許多大型國際會議不能在我國舉辦的重要原因之一。
3、我國對會議行業不實行優惠的稅收政策
MICE是國際上對會展行業的統稱,它包括會議行業、展覽行業和獎勵旅游行業三方面的內容。目前在我國旅游行業享受差額繳納營業稅的優惠稅收政策,因此MICE中的獎勵旅游也就當然享受優惠稅收政策,因此旅游機構在承辦國際會議時也堂而皇之地享受優惠稅收政策。我國的部分城市為了促進本地區展覽行業的發展,對展覽費用中的展臺搭建費用和場地租金也給予優惠稅收政策。而我國的會議服務機構在組織國際會議時卻要全額繳納營業稅。會議服務機構收到會議代表報名費的主要用途也是支付會場租金、餐飲費和住宿費,這些費用交給會議場館和飯店之后,又要再繳納一次營業稅,造成重復上稅現象,同時也加大了會議的成本。因此有些會議為了合理避稅,不得不將許多工作委托給旅行社,盡管旅行社對會議提供的服務并不十分到位。由于會議服務行業的利潤率本身就不很高,全額繳納營業稅給大多數會議服務機構造成了巨大經濟壓力,抑制了會議服務行業的生存活力,從而阻礙了我國會議特別是國際會議產業的發展。
4、重視會議硬件建造輕視會議軟件建設
每談到發展本地的會議產業,很多人特別是政府部門的官員首先想到的就是要修建大型國際會議中心,似乎主會場越大越好,分會場越多越好,好像有梧桐樹就真能引來金鳳凰。因此我國掀起了一股修建國際會議中心的熱潮,幾十座城市都修建了豪華巨大的會議中心,由于沒有多少國際會議使用,空置率相當高。其實當前阻礙我國會議產業發展的恰恰不是硬件條件不具備,而是為國際會議的舉辦進行策劃、申辦和組織實施的專業會議管理機構( Professional Conference Organization,簡稱PCO)遠遠不能滿足需要。專業國際會議管理人員需要極高的政策水平、多方面的基本知識和技能,還需要較高的外語水平,沒有5到10年實際工作的歷練,很難培養出來合格的專業國際會議管理人才。會展人才的稀缺一直被認為是國內會展行業發展的瓶頸,但是相對展覽行業,會議行業的人才就更加缺少。目前我國一些高校設立了會展管理專業,但是從課程的安排上來看多數是側重培養展覽人才的,有時安排一兩門有關會議管理方面的課程,由于很多教師根本沒有從事過會議組織方面的工作,只是看看會議方面的書籍,自己消化消化后就給學生講課了,這樣根本培養不出合格會議人才。目前我國的PCO還面臨著艱難的脫胎換骨的改造,由財政撥款的事業單位向自收自支的企業轉型,但與其他行業的國有企業不同的是中國的PCO們并沒有多少家底的積蓄,甚至連辦公場所都是租來的,只有儲存在人腦中的智力資源。現在國家對這些機構征收的稅種和稅率與其他企業完全相同,長期下去可能恐怕會使許多PCO “早晚要關門”。
5、對于組織國際會議的艱苦性和長期性缺乏足夠的認識
我國已經加入了大量的國際組織為在我國舉辦國際會議創造了條件,但能否將這些組織的會議申辦到我國舉辦,還要做長期艱苦細致的申辦工作,就像奧運會一樣從,從1993年中國第一次申辦失敗到2001年第二次申辦成功,整整經歷了8年的時間。國際會議年會的間隔時間通常為3至 5年,在歐、亞、美等幾個大洲輪流舉辦;往往輪到亞洲舉辦一屆都要等待十幾年甚至幾十年。像申辦奧運會一樣,國際組織的每屆年會至少都會有3至5個以上國家申辦,競爭空前激烈。我國某些人士,特別是一些官員出于建功立業的意識和完成現職干部的政績,只重眼前利益和眼前項目,對需要進行長遠投資和長遠規劃的國際會議就缺乏積極性,特別是國際會議的舉辦是一個相當滯后的過程,如果把精力和資金用于申辦國際會議,那么在本屆任期內就不會產生直接業績,給人一種前人栽樹后人吃果的感覺,這種認識導致了目前我國的國際會議出現無米之炊、無源之水的尷尬局面。申辦國際會議的工作,決不是權宜之計,會議的組織者要做艱苦細致的努力,制定長期計劃、認真籌措、精心組織,積極申辦。而為了獲得一個國際會議的主辦權,往往需要幾代人幾年甚至十幾年的艱苦努力。
6、我國科學技術發展水平也制約了我國國際會議的發展
按照ICCA對國際會議的分類統計,80%的國際會議屬于科技類會議,因此發展我國國際會議產業應該優先舉辦科技類的國際會議,這也符合目前我國的有關政策。能否成功申辦某個學科領域中的國際會議,一個很重要的原因是我國在該學科領域中必須有較高的發展水平,例如我國在化學領域里的研究水平一直處于世界領先地位,使得在短短20年的時間內,世界上所有化學領域中的主要國際組織的大型國際會議都已在我國成功舉辦,如號稱化學界奧林匹克盛會的國際純粹和應用化學聯合會年會,1993年在我國舉辦了第34屆,而12年后的2005年又成功舉辦第38屆大會。但是目前在大部分學科領域中我國科學技術水平還不處于世界領先地位,因而我國在申辦這些學科的國際會議時經常落敗,如1997年中國生理學會準備申辦2005年的第35屆國際生理學大會時,雖然申辦報告也已經國務院批準,但在離申辦活動只有3個月時,聽說美國生理學會也提出申辦這屆會議,由于兩國的學術水平存有巨大差異,迫使我國不得不退出申辦活動,后來該學會又連續在2001和2005年兩次申辦2009年的36屆和2013年的37屆大會都均未果。要根本改變這種狀況,就必須提高我國的科技發展水平。
綜上所述,影響我國國際會議發展的這些因素中有的在短時間內很難改變,但是絕大多數因素都是可以通過積極努力加以解決或者改善。當前是否主要應該從以下各個方面加以改進。
1、適當放寬對國際會議的審批政策
國際會議也像其他國際活動一樣,分為政府性質和民間性質兩大類型。已在我國舉辦過的世界婦女大會和萬國郵聯會議屬于政府間的國際會議。通常舉辦這類國際會議需要東道國承擔大量會議經費,因此今后對于這類會議是否召開,仍需由政府主管部門進行嚴格審查和批準后才能舉辦。而對于大量民間性質的國際會議,特別是科技類會議而經費又能自籌的,是否考慮逐步由現行的審批制度過渡到登記制或備案制。目前在我國舉辦國際科技類展覽會時,一些專門展覽機構由科技部授予一定資格,在舉辦展覽面積在一千平米以下國際科技展覽,就不需要報批只需要備案即可,在舉辦國際會議時也可以借鑒這種方式。20年來在發展我國國際會議的歷程中,有許多機構都組織過上百個國際會議,他們具有一定的外事政策水平和豐富的外事經驗,他們應該可以得到政府主管部門的授權,獲得在我國舉辦國際會議的資質。有了這種資質的機構在舉辦一定規模的國際會議時將不再需要辦理報批手續,只要向有關政府主管部門備案即可,這種靈活的政策必將推動我國國際會議產業的快速發展。
2、建立符合我國國情的全國性會議管理機構
世界上大多數國家的政府都是將國際會議和旅游放在一起進行管理,但是我國采用這種方式有一定難度,因為目前在我國舉辦國際會議的主辦單位大多是政府機構,全國性學會和研究會,有的甚至是大專院校和醫院等實體單位;為會議提供服務的PCO,像中國國際科技會議中心和中華醫學會等機構都是事業單位,國際會議的主辦單位和承辦單位與我國的旅游機構基本沒有任何聯系,因此旅游系統管理國際會議似乎也不妥。在我國的展覽行業中設有貿促會,是一種半官方性質的行業協會,政府通過行政授權的方式將某些政府職能交給貿促會進行管理,例如
3、會議行業也應享受優惠稅收政策
如前所述像旅游和展覽一樣,會議的收入主要也是用來支付會場費、餐飲費和交通費等各項費用,但是目前會議行業還不能像旅游和展覽行業那樣享受差額上繳營業稅的優惠稅收政策。造成這種現象的原因很多,其中很重要的原因之一是因為我國的會議行業缺乏全國性的管理機構。我國的旅游行業由國家旅游局統一管理,國家旅游局代表旅游行業與國家稅務部門協商,使得本行業取得優惠的稅收政策。而目前在我國沒有會議行業的政府主管部門,并且在短時間內也不可能成立一個全國性的行業機構,中國會展經濟研究會作為我國全國性的會展研究機構,能否寫出一些有分量研究報告,通過媒體進行呼吁,最終使得我國會議行業的廣大服務機構也能像旅游和展覽行業的服務機構一樣享受到國家優惠的稅收政策,這對促進我國的會議產業特別是國際會議產業的發展,將起到非常積極的作用。
4、扶植專業會議管理機構
ICCA在一份報告中指出,在21世紀國際會議的發展中有兩個明顯的趨勢,其中一個就是越來越多的機構將他們的會議交給PCO來承辦。而我國特殊的國策,PCO起到的作用會更大,如我國的PCO要幫助我國的專業機構申辦國際會議,要制定中長期申辦計劃,還要協調專業機構、旅游機構、會議場所、飯店和航空公司,組成“國家隊”申辦大型國際會議。在籌備國際會議時,我國的PCO不僅要為國際會議安排食宿和旅游等方面的服務,還要為會議提供會務和學術方面的服務,包括制定會議籌備計劃、編制會議財務預算、制作會議網站以及用電子商務進行注冊和征文等各項工作。目前我國的PCO也都面臨著一個事業單位向企業化過渡的過程,原有的事業經費已經停發,完全要靠舉辦國際會議來養活自己,還要繳納各種稅費,會議成本增加利潤減少,員工待遇降低,人才大量流失,使我國的PCO面臨尷尬境地。國外對這些非贏利機構是采取免稅政策,我國也應考慮對PCO實行減免稅的政策,因為他們舉辦的國際會議在促進本地區經濟發展所起的作用,遠比向他們征收些稅款要大得多。
5、各地政府應有專項資金資助國際會議
舉辦大型國際會議能有效的拉動當地的飯店、餐飲、旅游、交通和商業等許多相關行業,對于促進本地區的經濟發展具有極大的好處。但是申辦國際會議不僅是一種長線投資,更是一種風險投資,往往一票之差就可能使得先前努力付諸東流。大型國際會議通常3至5年才能舉辦一屆,許多會議需要提前兩屆就要申辦,國內一些急功近利的機構是不愿意作此長線投資的,政府部門又沒有專門的資金,使得申辦國際會議的資金不足成為當前困擾我國會議產業不能長足發展的最主要的原因之一。對于大型國際會議來說,每次申辦活動的經費只需20萬元左右,但是一個千人的國際會議就能給本地區帶來上千萬元的收入,對于這樣高回報率的投資各地政府應該切切實實地做些工作。目前許多具有前瞻性的城市已經看到國際會議給本地區帶來的巨大商機,因而不惜重金支持國際會議在本城市召開,例如2005年10月蘇州市政府就出資400萬元人民幣促成國際科學聯合會執委會在蘇州成功舉辦。
我國的經濟持續高速發展,我國的科研水平不斷提高,我國的會議設施日趨完善,都會增強我國對大型國際會議的吸引力。國際會議協會主席曾說過:中國有可能成為21世紀國際會議旅游的首選目的地。我們應該抓住這個難得的機遇,為使我國召開更多的國際會議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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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從花錢開會到會議產業”北京青年報
12 國際會議協會(1CCA)網站 http://www.icca.nl
【作者簡介】
武少源,中國國際科技會議中心主任助理